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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部行政組】115-1進修部「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截止日至115/6/18)~

115-1進修部在校生「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

1、填寫申請書及繳交書面資料:

第1階段:115/5/18~115/6/18(一~五)16:00~21:00(例假日除外)在校生請於第1階段結束前完成申請

第2階段:115/9/14~115/9/24(一~五)16:00~21:00(例假日除外)※新生、轉學生請於第2階段結束前完成申請

系統連結:致理首頁→入口網站→上方應用程式→『減免學雜費申請系統』

網址:https://cip2.chihlee.edu.tw/index.do?thetime=1694421213815

2繳件地點:忠孝二樓進修部行政組-總務 22576167轉分機1317、1375

※提醒請於規定期限內,依說明至線上系統填寫減免學雜費申請暨切結書,填寫完畢後列印出,請同學及家長簽名蓋章,並備妥下列各申請類別應繳文件,於規定期限內繳交。

申請類別應繳文件及減免金額說明:     

~可參閱115-1減免申請須知~~請點我

減免學雜費意事項:

1、請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申請,逾時或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就讀「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及「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學期)已領有學雜費補助者,不得重複減免學雜費。

3、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者,不得再申請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之助學金。

4、減免補助範圍包含學費、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但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等就學費用。

5、同學得以戶政單位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效力等同戶政機關之戶籍謄本。

6、各類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需超過該學期學校公告之註冊日

7、『減免學雜費』與『行政院補助學雜費』,只能擇一選擇申辦,請同學注意。

8、辦理減免學雜費同學,請於開學後第3階段選課結束之後,學校會再行簡訊通知學生補繳差額之日期。

9、在職研究所學生之減免金額,比照日間部相同學院應繳就學費用減免之。

10同學可同時申請就學貸款及減免學雜費相關申請說明請參閱就學貸款申請須知及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

如有任何問題,可於進修部服務時間來電洽詢2257-6167轉分機1317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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