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部行政組】115-1進修部「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截止日至115/6/18)~
115-1進修部在校生「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
1、填寫申請書及繳交書面資料:
第1階段:115/5/18~115/6/18(一~五)16:00~21:00(例假日除外)※在校生請於第1階段結束前完成申請
第2階段:115/9/14~115/9/24(一~五)16:00~21:00(例假日除外)※新生、轉學生請於第2階段結束前完成申請
系統連結:致理首頁→入口網站→上方應用程式→『減免學雜費申請系統』
網址:https://cip2.chihlee.edu.tw/index.do?thetime=1694421213815
2、繳件地點:忠孝二樓進修部行政組-總務 22576167轉分機1317、1375
※提醒請於規定期限內,依說明至線上系統填寫減免學雜費申請暨切結書,填寫完畢後列印出,請同學及家長簽名蓋章,並備妥下列各申請類別應繳文件,於規定期限內繳交。

申請類別應繳文件及減免金額說明:
~可參閱115-1減免申請須知~~請點我

減免學雜費注意事項:
1、請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申請,逾時或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就讀「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及「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學期)已領有學雜費補助者,不得重複減免學雜費。
3、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者,不得再申請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之助學金。
4、減免補助範圍包含學費、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但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等就學費用。
5、同學得以戶政單位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效力等同戶政機關之戶籍謄本。
6、各類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需超過該學期學校公告之註冊日。
7、『減免學雜費』與『行政院補助學雜費』,只能擇一選擇申辦,請同學注意。
8、辦理減免學雜費同學,請於開學後第3階段選課結束之後,學校會再行簡訊通知學生補繳差額之日期。
9、在職研究所學生之減免金額,比照日間部相同學院應繳就學費用減免之。
10、同學可同時申請就學貸款及減免學雜費,相關申請說明請參閱就學貸款申請須知及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
※如有任何問題,可於進修部服務時間來電洽詢2257-6167轉分機1317、1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