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Logo

【111-1轉學生】註冊須知 8/2(二)

 

111學年度第1學期【進修部四技】轉學生註冊須知

歡迎您成為本校進修部學生~

請您於註冊前仔細詳讀下列註冊相關資訊:

壹、註冊注意事項及其他重要日程 

       

日期 / 時間

重要說明

一、上網填寫學生基本資料

二、上傳2吋照片電子檔製作學生證
(
請上傳證件照  勿上傳生活照)

日期:72718:00

82日註冊前

 

<請務必於開學日前上網完成,以利製作學生證>

1.   網址:致理科技大學院首頁→在學學生→就學服務→新生資訊系統

2.   帳號預設為身分證字號、密碼預設為出生年月日共7

→身分證字號第一碼英文字母為大寫,例如F223055067

→出生年月日共7,例如生日90516日,請輸入0900516

3.    於線上列印出【註冊表及個資蒐集告知聲明書】,註冊當日攜帶列印之文件到校註冊。

三、申請就學貸款

或減免學雜費

時間:請依註冊規定時間

※就學貸款須先至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詳細規定請參閱就學貸款申請須知及各項減免申請須知>

1.  就學貸款申請:請於註冊日前先至台灣銀行辦妥銀行對保手續,持對保單並備妥相關文件

2.  各項減免申請:請依減免學雜費須知備妥文件於註冊日到校辦理申請手續,於開學後再行繳交差額。(申請減免請勿持繳費單至銀行繳費)

四、報到註冊

日期:82(星期二)

時間:14:0015:30

地點:本校綜合教學大樓
           1
樓表演廳

1.    班級、學號請參考列印之註冊表資料,並填寫於繳費三聯單。若採便利商店或ATM繳款者請加附單據;若採信用卡繳款,請加註授權碼

2.    請按時到校辦理完成註冊,並繳回註冊表。

逾期未按時註冊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造成之缺額將於89日由具分發資格之考生遞補缺額,該生不得異議

報到註冊繳交資料

1.列印之註冊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註冊表上)

3.學雜費繳費註冊收據聯<請於註冊日前向規定繳款單位繳納,繳費管道請詳見繳費單背面說明>

4.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書(隨註冊表輸出列印),請填入日期,並請家長簽章

5.學歷()證件正本

6.歷年成績單正本

五、辦理學分抵免

日期:83日(星期三)

時間:14:00可上網填寫

1.  請詳閱抵免學分申請公告,請於規定時間辦理

2.  應附文件:歷年成績單正本1(註冊時繳交)

六、轉學生選課時間

提前選課:98-11

全校選課:912-18

1.   請同學上網選課並注意個人選課記錄及學分上、下限問題。

2.    請詳細閱讀選課須知之詳細內容。

3.    請詳細閱讀轉學生提前選課通知。

七、正式上課

日期:912(星期一)

上課教室依選課系統內個人課表之課程教室。

八、繳交體檢報告

請攜帶原校體檢報告(6個月內),繳交至本校「健康中心」

如無6個月內原校體檢結果報告,請至本校或醫療院所補體檢。<請詳閱「繳交體檢報告通知單」說明或聯絡本校健康中心>

九、繳交兵役調查表

男同學請於註冊日填寫完畢請連同相關資料一起繳交。

1.   請詳細閱讀學生兵役調查注意事項

2.   如無法於註冊日繳交,請於開學一週內自行繳交至本校軍訓室(忠孝樓一樓)

 

貳、111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休(退)者,其【休(退)學之退費標準】如下:

【轉學生須先辦理繳費註冊後方可辦理休學手續】

                      收費制度

休退學時間

學雜費制

學分學雜費制

註冊日之次日起至上課(開學)日之前一日休、退學者

退還學費2/3、雜費全部及其餘各費全部

退還學分學雜費2/3、其餘各費全部

上課(開學)日(含)之後而未逾學期1/3而休、退學者

退還學雜費及其餘各費總和之2/3

退還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總和之2/3

上課(開學)日()之後逾學期1/3,而未逾學期2/3 申請休、退學者

退還學雜費及其餘各費總和之1/3

退還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總和之1/3

上課(開學)日()之後逾學期2/3 申請休、退學者

所繳各費,不予退還

所繳各費,不予退還

 

說明:

一、本表適用各級正式學制班別(含日間部、進修部等)

二、所定註冊日、上課(開學)日及學期之計算等,依各校正式公告之行事曆認定之;學校未明定註冊日者,以註冊繳費截止日為註冊日。第一點所稱其餘各費,指學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學雜費基數以外之各項費用及代收代辦費。

三、學生申請休學或自動退學者,其休、退學時間應依學生(或家長) 向學校受理單位正式提出休、退學申請之日為計算基準日;其屬勒令退學者,退學時間應依學校退學通知送達之日為計算基準日。但因進行退學申復()而繼續留校上課者,以實際離校日為計算基準日。休、退學之學生應於學校規定期限內完成離校手續;其有因可歸責學生之因素而延宕相關程序者,以實際離校日為計算基準日。

 

參、申請停放機車停車證及汽車停車證之學生,請詳閱下列申請須知

https://es100.chihlee.edu.tw/var/file/8/1008/img/1578/225860775.pdf

 

肆、其他相關事項請洽各承辦單位:(總機 (02)2257-6167轉各單位分機)

           

             

 

地點

註冊問題

進修部註冊組

12451274

忠孝大樓2

減 免 學 雜 費

     

辦理汽機車停車證

進修部總務組

13171375

忠孝大樓2

選課事項

進修部課務組

12061244

忠孝大樓2

兵役緩徵、儘後召集

學務處軍訓室

1212

忠孝大樓1

學雜費繳費問題

總務處出納組

1216

忠孝大樓1

體檢問題

學務處健康中心

1215

信義大樓1